中文小报上读到一篇就职于日本公司的中国人文章,说他总是通不过公司上司的考验。日本有句谚语叫“旅行中的丑事没人知”。也就是说,到了没人认识你的地方尽可以做坏事,尽可以按着自己的本性把所有的恶态都现出来,把平时积攒的恶气都出出来。他和上司们到中国出差的时候,他的上司每每遵守这句祖训,在旅途中恶态摆出。比如在百货店的女性内衣柜台上,为了讨好漂亮的售货员,把女性内裤套在头上等,以种种无赖作法,观察他的反应。总是让他在民族感情和饭碗上做出抉择。于是,他总是被上司视为“没有团队精神、胳膊肘向外拐”的人被请出公司。
相比之下,我的上司要宽厚多了,从未让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作什么抉择。最多有一点小气,经常给我说说当职员的规矩,而且说的时候总是要加上“这是日本公司的规矩”,好像他自己就是日本公司的规矩。比如说,来公司有两个不同线路的车站,一处车费贵、离公司近,一处车费便宜,要走好大的一截路。大家都喜欢到乘车站离公司近的那条线,上司却说,按劳动法律规定,只要步行距离不超过1公里的车站,公司只有义务报销最便宜的那个车站的票价。这一来,大家只好天天锻炼身体了。又有一天,来了外地的客人,需要陪客人去吃饭。上司又说:陪客的时间,不算上班时间,不可以记入工作时间,这是日本公司的规矩。
这天,上司要我和他一起出差去国内。规矩又来了:“日本公司的规矩,出差期间一天的工作时间只能算7个小时,尽管你可能工作十几个小时。你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出差”。说完,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等候回答。我心想:这不是摆明了坑我又不准反抗吗?不过,没辙可想,只得作出一付满不在乎的神情:“哈伊,明白了”。我从上司的脸上看出几分迷惑,他没猜透我为什么这么痛快。上司又说:“出差是有补助的,不过咱们公司穷,出租车票和饭费都包在补助里,别超支。”不过,这回没说这是日本公司的规矩,倒从他脸上看出几分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