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的少额资产损金算入制度的扩充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投资额,提高企业的活力,可以作为损金算入的少额固定资产的金额提高到30万日元。
这一制度的适用期间为平成15年4月1日至平成18年3月31日。也就是说,从15年4月1日以后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所购买的30万日元以下的电脑,办公用器械等都可以直接等作费用。这个制度对节税是非常有利的。
二,设了IT投资促进税制
这一制度是为了促进IT业的投资,促使日本的IT业在企画、开发、生产、贩卖等各方面更先进,更合理化,强化本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使日本的IT业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1、凡是青色申告企业一年中所投入在软件及硬件双方的金额在:
(1)资本金3亿日元以下的法人
软件投资(一年中累计投资额70万以上)
硬件投资(一年中累计投资额140万以上)
(2)资本金3亿日元以上的法人
软件投资(一年中累计投资额600万以上)
硬件投资(一年中累计投资额600万以上)
2、投资额的10%可以税额扣除(最高为法人税额的20%。超过部份可以转入下一年,以一年为限)、或者可以选择以取得价格的50%的特别偿却制度。
3、如果是租赁的话,资本金3亿日元以下的法人,租赁总额的60%部份的10%可以进行税额扣除。
4、对象资产及设备
软 件
硬 件(8种设备)
①电子计算机 ②数码复印机 ③传真机 ④IC卡的利用设备 ⑤数码放送受信设备 ⑥英特网络电子设备 ⑦路由器 ⑧数码回线接续装置
5、这一制度的适用期间为平成15年1月1日至平成18年3月31日,并且是平成15年4月1日以后的决算事业年度开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