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消息,利用日本的“外国人研修和技能实习制度”赴日的12名中国女实习生7月31日向熊本劳动局检举雇主要求其超时劳动并拖欠工资,希望对这家缝纫公司展开调查并责令整改。
据实习生们介绍,她们于2005年8月至2006年11月期间来日。在熊本县玉名市的两家缝纫公司缝制女装,但在禁止工作的研修期间也被强迫要求加班,研修期间结束后每月工作约200小时。而且规定每小时780日元(约合50元人民币)的加班费也仅得到一半左右。其中一名实习生邱美红(28岁)诉说道,来到日本的那天护照就被收缴,开始在工厂内工作,有时连续5个月没有休息。
对此雇主称,公司没有能力支付全额补贴,只能付一半。也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时间每月最多达到过150个小时,但并没有强迫的意思。
围绕违规使用中国实习生问题,别的实习生此前已向熊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