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贯通日本 >> 留学 >> 在日研修生 >> 正文

日法务省官员谈在日中国研修生管理问题

作者:未知  来源:澳际出国留学   更新:2009-12-29 14:44:34  点击:  切换到繁體中文

 

随着茨城县时装缝纫协同组合的80多名中国研修生被遣返,在日中国研修生的工作与生活以及中方派遣公司的管理问题,又将成为日本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了解在日中国研修生在工作生活中所遭遇的一些实际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法务省入管局入国在留课研修审查部门负责人木村文义。采访概要如下:

  记者:中方派遣企业有没有权力向研修生征收管理费?

  木村:对于研修生的管理,根据入管法有关规定,原则是应由日本方面的接受机构进行管理、指导,也就是说应由日本企业来进行管理。因此,入管方面并不认可中方派遣公司对研修生实施的管理活动。不过,在研修制度实施过程中,有些日本企业出于种种考虑,本身也希望中方机构参与管理。作为日中企业间的一种协议,中方派遣企业可以向研修生征收管理费。

  记者:日本企业能否代为“保管”研修生护照和银行账本?

  木村:不能。企业代为保管是一种违法行为,除非研修生本人出于安全等方面因素的考虑,要求企业代为“ 保管”,不过这需要一种手续。企业不能代为“ 保管研修生护照和银行账本。

  记者:在研修生与中方派遣公司签订的一些研修合同中,明确写有“ 不得和中国人、外国人谈恋爱”以及不得与本企业之外的中国人、日本人接触这样的条款,入管方面对此有何评价?

  木村:这是对个人行动的限制,是不合法的。也许企业方面的本意是不想让研修生与不法滞在分子接触,以防止研修生出逃,但是这个条文本身是不恰当的,是一种人权侵犯,也是不能容忍的。

  记者:目前一些中资派遣公司通过连带责任书、雇员评定书等管理方式转嫁管理责任并借机克扣研修生的出国保证金,入管对此有什么看法?

  木村:我们并不知道有这样的文件存在,我们所有的只是日本接收企业提出的企业的材料。像这样的材料,日本企业也不大知道吧?不过如果在入国前知道有这种的合同书等的存在,我们一定不会让这些企业派遣的研修生进入日本。

  记者:据我们了解,这些合同契约都是研修生们在中国国内时与中方派遣公司签订的,现在的问题是合同是在中国签订的,合同的执行是在日本,如果合同的内容明显违反了日本的相关法律,入管方面又该如何对应?

  木村:应该是中国国内的问题。对于签有明确侵犯人权内容以及违反日本有关法律条文的合同的中国企业,政府方面应该对其进行改善指导,中资企业也应加强对自身行为做法律规范。日本方面对中国企业的这些行为无法干预,但是如果知道有类似这样的合同契约,一定会慎重审查,并且拒绝接受这类企业派遣的研修生。与此同时,入管方面今后还会加强对日本的研修生接收企业的监督管理。

  木村文义最后希望中国研修生们能积极主动举报中方派遣企业以及日方接受企业的不法行为,并协助入管改善研修培训工作。


 

留学录入:贯通日本语    责任编辑:贯通日本语 

  • 上一篇留学:

  • 下一篇留学: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日本留学生省钱小技能解析

    中国研修生在日境况牛马不如

    去日本留学:一年的费用是多少

    盘点日本留学之必带物品

    申请日本留学的常见问题分析

    申请日本留学误区解析

    广告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