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搬家的时候
在1个月之前要「退房预告」
在搬家的1个月之前,必须向房东说「要搬家」的事。如果没有做这个「退房预告」的话,则被要求多付1个月的房租。
1. 联络电气、煤气、水道的使用停止
搬家的3天以上之前,请打电话到电.煤气公司及水道局说明「要搬家了」(※电话号码写在收费收据上)。搬家的当天负责人会来核查使用量,到时请付清费用。
2. 电话的迁移
持有电话的人,请和电信局联络办「电话迁移手续」。不知道电信局的人,打电话到不分区域的「116」去说明新住址,他们会把担当营业所的电话号码告诉你。办迁移时,在新住处的安装施工费大约需要2,000到8,000日元。
3. 退房时不要忘记房间的检查和退还钥匙
把不用的东西放在房间就搬家会招来麻烦的。把行李搬出房间之后,请房东来检查破损的地方,如果没有的话可以退回押金的全额。这时不要忘了把原来的钥匙(入居时接受的钥匙)退还。
4. 搬家了之后要办「转居申报」
搬了家之后到附近的邮局去拿「转居申报书」(如下照片),写好之后交给窗口。邮件会在「转居申报」后的1年之内,从旧住址转送到新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