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2月5日,日本埼玉县春日部劳动基准监督署以涉嫌违反日本《最低工资法》,将当地一家名为“铃木缝制”和一家名为“Atoriehiro”的缝制公司及其经营者推到法庭,指出他们多年来用低廉工资雇佣中国实习生。
春日部劳动基准监督署在向检方提交的《建议起诉书》中指出,这两家公司雇佣了10名中国实习生,直至去年6月,每个人只发给每小时300日元的工资,相当于每月6万日元的工资。而埼玉县的法定最低工资是每小时702日元。
《建议起诉书》还指出,这两家公司7年前开始接收中国实习生,从来是在工资帐簿上作假,伪装成为已经支付了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的样子。
舆情指出,从此案可以看出,一方面是用低廉工资盘剥中国实习生,另一方面是弄虚作假欺骗日本政府,日本一些企业在接受外国人研修生过程中的问题点再次暴露出来。(孟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