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他结婚之后,他一直不务正业,总是做一些违法的买卖。现在,他终于自作自受,被警察抓了起来,我也想由此获得解脱。我和他都是在日本的驻日使馆登记结婚的,都是中国人,请问我可以离婚吗?
答:中国驻日使馆领事部规定,在使馆结婚者,可在使馆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如下。
* 双方当事人护照及复印件
* 双方当事人结婚证
* 双方当事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 双方当事人照片各2张(3×4cm)
*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 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需要注意的是,领事部只能受理原在使馆结婚者,且双方当事人务必同时到使馆,双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
象你这样的情况,因为男方不能到场,所以,一个办法是等他被释放之后再一同办理离婚手续。另外就是委托律师,前往狱中,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接受本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做比较繁杂,还有就是作为各案让领事部给予特别对待。并按照使馆的要求来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