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1月14日,6名中国女实习生在日本熊本县政府所在地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她们向熊本劳动基准监督署申诉在纺织工厂内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有关情况。1月15日,又一名中国女实习生也加入到她们申诉的队伍中。
据介绍,这7位中国女实习生是2006年1月通过中国河北省一家中介公司来到熊本县一家纺织工厂的,基本工资是每月40000日元到45000日元,加班费是每小时350日元到450日元,低于熊本县内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由于有中国实习生曾就改善工资待遇问题向熊本县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过申诉,2008年2月这家纺织工厂接受了县劳动基准监督署的行政指导,从2008年3月开始,厂内的中国实习生的月工资被调整为每月11万日元。但是,与此同时,她们的护照、个人图章以及存款帐本等都被工厂以“保管”的名义收走了。
这些中国实习生原定1月14日返回中国,但因为工厂还有一些加班费没有支付,她们便在1月13日向熊本县劳动基准监督署提出申诉,希望得到他们再次的行政指导。据了解,她们每个人大约都有100多万日元的加班费没有拿到手。
目前,工厂方面的申辩是:没有支付的加班费原来预定在1月13日支付,此事已经向熊本县劳动基准监督署做过汇报。该厂厂长还表示:“我们担心她们把存款帐本丢了,才为她们做的保管。她们对工资的数额有不满,这也是对不起的事情了。但因为过去有合同,我们还是想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班费数额来支付的。希望双方能够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认真对应此事。”